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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026年)越南企业的税务手续及开业初期手续指南
越南企业税务手续指南(2026年),系统整理企业成立后的初始税务申报、主要税种、申报周期及必备账户,适用于在越南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参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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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. 企业成立后的初始税务手续
- 税号:企业登记证书上的企业代码即为税号(《企业法》第29条),领证后应尽早完成电子税务账户、数字签名及电子发票等开业手续。
- 申报文件包括:会计制度和发票形式登记表;会计主管和经理的任命决定;固定资产折旧方案(如有);营业执照副本;如有需要,还需提供授权书。
- 注册电子税务系统
- 注册使用电子发票:开具后按规定将发票数据传送至税务机关(一般为次一个工作日内);邮政、电信、银行等特定行业按月或按季提交发票数据汇总表。
II. 税种及缴纳标准
2.1 增值税(“GTGT”)
- 申报方式:抵扣法或直接计税法。
- 申报周期:
- 按月申报:适用于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超过500亿越南盾的企业。
- 按季度申报:上一年度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亿越南盾的企业、以及新成立企业,可选择按季度申报。
- 一般税率:按照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。
2.2 企业所得税(“TNDN”)
- 按季度预缴,并在财政年度结束时进行年度决算
- 常见税率:预缴金额 = 应纳税所得额 × 适用税率;基本税率20%,上一年度营业额不超过30亿越南盾的适用15%,30亿至500亿的适用17%(关联企业另有限制)。
2.3 个人所得税(“TNCN”)
- 适用于有应税收入的居住个人劳动者。
- 根据薪资发放规模,按月或按季度申报。
2.4 外国承包商税
如果与外国方签订提供服务或货物的合同。
III. 需开设的账户类型
3.1 银行账户
用于交易、发放工资、接收出资及缴纳税款。
3.2 电子税务交易账户
- 在https://dichvucong.gdt.gov.vn/tthc/homelogin网站注册。
- 绑定数字签名,用于在线申报和缴税。
3.3 外国投资资本账户(原称DICA)
- 外国投资者设立或持股超过50%的企业须开立,可开外币或越南盾账户(第38/2026/TT-NHNN号通知,2026-08-18生效)。
- 用于接收出资、汇出利润等。
IV. 税务申报周期
| 序号 | 税种 | 申报 | 截止日期 |
| 1 | 增值税 | 按月/按季度 | 按月申报:次月20日前;按季申报: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天前 |
| 2 | 企业所得税预缴 | 按季度(缴款) | 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天前(四个季度预缴合计不低于全年应纳税额的80%) |
| 3 | 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 | 年 | 纳税年度结束后第3个月最后一天前 |
| 4 | 个人所得税 | 按月/按季度 | 按月申报:次月20日前;按季申报:下一季度第一个月最后一天前 |
V. 公司成立后的初始步骤
- 确认税务信息(企业代码即税号)。
- 开立银行账户。
- 购买数字签名并注册电子税务账户。
- 根据实际情况申报各类税种。
- 注册并开具电子发票。
- 按期申报并按时缴纳税款。
本文为鸿泰整理的公开资料,仅供参考,不构成法律、税务或投资意见。法规以越南最新官方文件为准,具体事务请咨询当地专业机构。
